小生戀愛怕怕
作者:楊紫玉
出版:萬盛-荳蔻0591(1998/08)
ISBN 957-810-559-2
ℹ️簡介
真的是她嗎?
電視上那個萬眾癡狂的焦點是「自閉女」耶!
看不出一元店店捶捶的她還真有兩把刷子,
搖身一變成了轟動歌林、席捲全台的偶像歌手!
喂喂喂!才一年沒見,她不用那麼情緒激動吧?
他不過是要幫他老哥要張簽名照……
嗄?喔!原來是把她的演唱會搞砸了,歹勢——
不會吧?何時成了緋聞男主角,他這「本尊」怎都不知道?
說她是他的馬子,嗯~還言之過早啦!
可能是被誤認的感覺還真亂幸福的——
有影嘸?她還打算自動送上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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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管道】租書
【個人喜好】3.75 / 5
【劇透&心得】(2026/09/30)
滿有趣的,雖然主角超晚才開始談戀愛,多數時間也沒在一起,卻不覺得難看。
#暗戀、歌手、演藝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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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侯帝尚
女主角:岳如盈(岳可若)
女主是被公司力捧的偶像新人,公司保密到家,連給廣播節目宣傳CD都弄得很樸實無華,也不告知更多的資訊,直到出道日才正式露臉。公司總監這招果然很有效果,成功引起注意。
最前面公司總監戲份超多,我還以為他是男主角,但看了簡介又不像。
男主完全是普通人,對追星有興趣的是男主哥。他看了電視才發現這個偶像新人不就是以前一起打工兩個月的同事嗎?原來改名字了啊?可是本名明明更好聽啊。看起來也不太一樣,可能因為化妝吧。
哥哥聽了男主的自言自語才發現什麼現在當紅偶像是你認識的人?你跟她很熟嗎?幫忙要張簽名可以嗎?!
男主說交情不深,只是常常一起排班,有時會送她回家,還一起去過KTV。之前就知道她很會唱歌,但她個性明明很內向,實在沒想到她會去當歌手。
哥哥死纏爛打拜託他一定要弄到簽名,他只好去女主住處碰碰運氣。房東阿桑還記得男主,而且以為兩人分手了XDD 男主一直想解釋,阿桑只是再三保證絕對不會去爆料,順便告訴他新的地址,要他轉交幾封信。
接下來哥哥又逼迫他代替自己去參加歌友會活動,結果男主遲到就算了,還站錯地方擋到燈光,使女主出場效果不如預期。因為這個失誤,女主清楚看見擋住燈光的男主,竟激動落淚。出場設計需要吊鋼絲,她背上被刮到有傷痕,工作人員都以為是因為傷勢才哭。活動結束後,女主激動要來歌友會名單,卻沒看見那個名字。瞬間從激動變成失望,情緒大起大落。
女主成功走紅,工作越來越多,甚至有海外宣傳要跑。她不像其他歌手因為成名而開心,反而覺得好像離原本的目標越來越遠。
明明女主很內向害羞,到底為什麼要去當歌手呢?
前面從男主的反應,也看不出來他有喜歡的意思,到底這兩個看起來不會交集的人,要怎麼開始談戀愛啊?我超好奇。
男主找一天到房東阿桑提供的地址等待女主,想把寄到舊地址那些信轉交,順便幫哥哥要一張簽名。
他等待許久等到了工作剛結束滿是疲憊的女主。女主一見到他,瞬間笑容滿面非常激動,激動到哭出來,連一句話都不能好好說。宣傳跟總監以為他是過於熱情的歌迷,客氣上前阻擋並請他離開。女主來不及問清楚聯絡方式,而男主來不及說清楚來意,轉交完信,來不及要簽名。那塊簽名板只滴到女主的眼淚XDD
哥哥本來很嫌棄,結果聽到是女主的眼淚痕跡,又開心收起來。哥哥真的是很好笑的人。
接著穿插敘述兩人還在打工時的事情。他們曾在離職前一起去唱歌,本來還有別人,不過不知為何所有人最後都說有事,結果就只剩下他們兩人。從後面劇情來看,合理懷疑同事們是故意的。
女主唱歌時跟平常完全不一樣,男主隨口說她可以當歌星。兩人曾交換過聯絡方式,只可惜後來男主就去當兵聯絡不上,而女主後來也搬家,兩人就這樣失去聯絡。分開之前女主一直沒有說出心裡話,倒是藉機說想請男主教她騎機車,男主說野狼不太適合,等換機車有機會就教。 他沒有聽出弦外之音,當時也不是很認真回答。而女主會跑去當歌星,也是跟男主回應有關。
拜男主哥哥熱愛追星之賜,女主終於拿到男主聯絡方式。哥哥去參加簽名會,拜託女主多簽一張,順便註明簽名板上的水漬是眼淚XDDD 女主好奇多問兩句,才發現啊啊啊他是男主的哥哥!你們住在一起嗎?請給我電話!
女主等工作結束後終於撥電話,因為時間不早了,哥哥接起電話先斥責這麼晚打來沒禮貌,接下來才問要找誰。 叫男主來接電話時才想通天啊,剛剛被我罵的人是當紅偶像本人嗎!於是又交待男主,你等等要跟她說剛剛那個很兇的人是爸爸喔!不可以說是我!好好笑。
女主打電話約男主吃飯,在新光大樓前見面。
我想應該是台北車站前新光大樓吧?不然也想不到第二個新光大樓。謝謝站前新光還在,沒有變成過去式。
結果女主因為過於勞累倒下,沒有準時赴約。感覺真的是站前新光,因為她拜託大家送她去台大醫院。
到了急診後,她想辦法甩掉宣傳跟總監,獨自跑去新光大樓前,可惜男主不在那了。
在這之前有個誤會,活動慶功宴後,女主多喝幾杯睡著說夢話,講到表白等等,結果總監會錯意,以為那是女主對自己說的。女主可能也很依賴他吧,所以兩人互動在其他人眼中很有什麼,總監也這麼以為。總監誤以為表白對象是自己,忍不住就親了她一下。女主察覺後突然驚醒,從此就跟總監保持距離,有種說不出的尷尬。
女主在站前新光等不到人,再次倒下,第二次被送到台大醫院急診。這時總監遞給女主一張傳真,沒有具名,但說著彼此已經距離太遠,未來不要聯絡。感覺應該是總監知道女主想見男主從中作梗吧,而他也故意誤導女主認為是男主的傳真。女主看完後失魂落魄,唱起失戀情歌更是悲傷,而且真的會落淚。
男主曾致電想慰問女主,結果是總監接的,也是希望他們不要聯絡。
故事發展到中間,兩個人不只沒談戀愛,連要接觸都很難。話說如果換成現在,女主跑去新光前面等人,應該會馬上被拍照傳到社群上吧XD
後面提了一些女主的經紀約快到,很多唱片公司接觸宣傳想挖角,而女主自己意興闌珊,對未來不怎麼在意。宣傳跟總監提過,但總監也是神祕微笑,沒有透露續約意願。
女主本來就不是因為對於歌唱有愛才參加歌唱比賽,這下跟男主好像沒希望了,讓她更是萌生退意。後來在某次公開活動,她脫稿演出,說自己是出於私心當歌手。以為這樣有機會讓暗戀的對象看見自己,卻沒想到距離越來越遠。她感謝公司提攜以及歌迷支持,既然自己的私心不會成真,那歌手生涯也該結束了。
總監並沒有對此生氣,而是有自己的盤算。
這場演唱會,男主正好在現場,聽到的時候感到很驚訝。女主甚至講出了男主的名字XDD
男主:真的是我?????
其他人:這個人是誰啊啊啊啊啊!!!!!!!
男主在這之前曾經回到先前打工的超市,前同事們都虧他有個大明星女友。他才後知後覺發現原來眾人是這樣看待他們兩個,大家都說女主眼神很明顯,只有自己沒有發現,自己真的好遲鈍喔。
演唱會結束,總監宣佈我沒有要續約,所以你說要退出歌壇我無所謂,因為我覺得你一點都不適合當歌手,你最適合的位置就是當我的太太!
蛤!!!好好笑!!!突如其來的霸總發言哈哈哈XDDDD
從說了這句話後,又或者從假造傳真開始,總監就從還好的男二變成了卑鄙的男二。
總監生氣被女主拒絕,乾脆拿經紀約跟其他工作逼她就範。說他已經接了北京的工作,若女主不去北京拍戲,就要賠償高額違約金。她剛換了房子跟車子,即使把房子賣了也還差三百萬喔,要女主好好想想。
兩人完全談不出結果,後來女主乾脆搞失蹤。正好男主在聽了演唱會上發言也想要找女主,來到她家門口只看到心急的宣傳,這才知道大家找不到女主。他跑到從前工作的超市,順利找到女主。
兩人終於能好好面對面談話!
阿彌陀佛,237頁啊!終於
男主的話還滿實際的,他坦承從前打工的時候對女主根本沒有意思,也很訝異女主會把自己的玩笑話當真。如果女主去當歌手,就會第一個找到她並追求她。後來他跟哥哥一起收看有她的所有節目,看著看著好像也有了點好感,但這樣又很現實,好像是因為有名氣了才喜歡。看著她變成明星的時候,不自覺想起從前的樣子,雖然跟哥哥一起看節目,可是又覺得跟哥哥的粉絲心情不一樣。
在面對面懇談前,其實他也跟哥哥聊過幾次。看起來搞笑的哥哥除了追星外,另一個興趣是觀星。
哥哥完全不知道男主的對象就是女主,不過講出一番話還滿有意思的。例如男主問兩個人都很木頭的話,那要怎麼在一起啊?哥哥一面用望遠鏡看月亮,一面說就靠吸引力啊,說了一段星體間的吸引力,還有月亮的另一面什麼的。
男主在超市門口找到女主那一天,總算踏出第一步了吧。
故事最後,女主到男主家吃飯。由於男主沒有詳細交待朋友的身份,哥哥深怕他被騙財騙色嘮叨一番。哥哥與爸媽在看到女主時都驚訝到說不出話來,這裡也好好笑。
女主告訴他關於未來的決定,還是要把工作跑完,再等她幾個月就好了。如果這期間他喜歡別人,請他一定要說。
男主:我會等妳啊。
數月後,男主在之前的超市工作,正在看新人履歷。女主投了履歷應徵,男主決定錄取她。
嚴格說起來他們根本沒有開始談戀愛吧!頂多算是說清楚心意,不過整體鋪陳敘述我覺得很有趣,所以沒有覺得扣分。也可能是我看書那天心情很好吧?
男主坦承自己的心意跟困惑,又覺得自己好像是在有名氣之後喜歡對方很卑鄙。也說不上來是什麼感覺,可是感覺他很誠懇,女主願意接受,我也願意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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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女主是歌手,劇情中提到唱片公司宣傳。唱片公司的名稱們也很好笑XD 女主的公司叫「飛石」,根本是飛碟+滾石吧。 飛碟滾石組合甚至出現兩次,他們的對手公司之一是「滾碟」XD 還有一間公司是「下樺」,我想應該是上華吧? 本來期待後面會不會跑出豐華,可惜沒有。
提到廣播宣傳時,直接寫出了中廣跟飛碟電台。還有直接買了三台的連續劇片頭片尾曲。
他們在算唱片銷量時是說白金。
我本來以為白金唱片就是賣破一百萬,結果書中說的是一白金、四白金,一白金是五萬。查了之後才發現不同時代及地區,對於白金有不一樣的算法。我以為的一百萬會不會其實是銷售金額XD
跟朋友分享這段時,還講到以前會有什麼初動銷量的統計,日本上一個初動百萬好像已經是安室奈美惠引退時的精選了。
唱片的討論讓人好懷念喔。
還有一個地方是當女主上綜藝節目,不小心說出跟暗戀的人失去聯絡。節目主持人趁機問她,要不要來上我們的尋人單元,我們有一個專門找人的單元喔。
我知道,阿亮的超級任務嘛!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住過必留下鄰居!我也是忠實觀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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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另一本《談情精靈不專心》也是輕鬆喜劇,有空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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